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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03-23 14:33   信息来源: 未知   作者:濮阳县   字体:   (双击滚屏)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选用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含民办教育)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及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七)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九)制定并实施县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落实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指导师范院校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有关学校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教育社团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责任目标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计划生育、工会、政务公开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以外的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配合县政府职称主管部门,承办教育序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干部队伍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三)财务股(教育审计办公室)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及财务监管;编制县直学校及所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算、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和增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工作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局会计核算中心日常工作;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规划的实施及落实;负责所属学校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所属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和设置、撤销及更名工作;管理县级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组织选用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科书;指导义务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教学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籍管理、课程设置工作;指导、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德育、劳动实践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管理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少先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民办义务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管理等工作;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组织选用课程教科书,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负责全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负责高中、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育的招生及学籍管理;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共青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民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特殊教育机构的工作。

(五)职业、成人教育股(县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措施;负责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培训、培养和骨干教师管理工作,负责职业中专和成人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学籍管理、考核与评估、发放学历证书工作;指导全县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和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指导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完善乡镇成人教育工作,发展乡镇成人学校,积极开展农民实用科学技术培训。

(六)师资培养培训股

负责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指导、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负责骨干教师资格的审核、管理工作。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归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贯彻实施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校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有关教材和器材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

(八)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制订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规章制度;负责协调学校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消防、交通、防汛、交通、校舍等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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