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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5-12-02 15:47   信息来源: 未知   作者:濮阳县   字体:   (双击滚屏)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属各类经济功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性调研,起草重要文稿。拟订机关有关政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文秘、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信息档案、统计、督办查办、机要保密等工作,协调处理来信来访、综合治理、值班值守、安全保卫和机关服务等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流与合作。

(二)人事财务股

承担机关和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培训。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拟订食品药品监管科研规划和计划以及监管系统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等专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装备等科技条件建设工作。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三)食品安全协调督查股(应急管理股)

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县属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下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和形势,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系统内案卷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赔偿等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五)食品监管股

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和行政许可。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监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办理保健食品注册初审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监督实施食品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承担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管理规范。

(六)药品、化妆品监管股

负责全县药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国家药品、化妆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药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使用单位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负责实施中药保护制度、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药房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制定药品、化妆品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组织监督药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依法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特种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监管工作。负责药品广告监测工作。承担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七)医疗器械监管股

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医疗器械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及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制定医疗器械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组织监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依法承担特种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监管工作。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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