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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5-12-02 15:40   信息来源: 未知   作者:濮阳县   字体:   (双击滚屏)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意见。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商务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推动全县服务业和经贸产业结构调整。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外开放的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拟定全县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情况预警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实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国内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县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流通品牌建设。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制度建设,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研究拟定我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酒类等商品的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经济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负责全县商务执法工作。

(八)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县出口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十)执行国家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我县相关规划和政策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沐浴等)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贸易基地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反垄断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研究拟定我县反垄断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外商投资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县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配合县级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有关工作;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相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依法受理、处理境内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贯彻执行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外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执行国家、省、市、县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县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组织申报、统筹指导并规范管理以县政府名义在境内外举办或参加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经贸交流活动。

(十四)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商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股)

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查办及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文电运转、文秘事务、档案机要、安全保密、新闻发布与宣传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组织拟定商务地方性规定和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承担内外贸易流通、利用境内外资金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提出综合政策建议。

(二)人事财务股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基建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各项商务促进政策的拟订和贯彻落实及资金的管理、监督和跟踪问效,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县出口退税稽核工作。

(三)流通业发展股

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及内贸综合工作;拟定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县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摄像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管,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

(四)对外贸易合作股

拟订全县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和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公平交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依法承担反垄断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和国际货代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拟定全县对外经济合作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援助项目和援助资金的申报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股

组织拟订规范市场体系的地方性规定和政策草案;推进流通标准化;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六)市场秩序股

牵头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有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贯彻实施有关商务行政监管法规、规章、政策;指导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侵权和假冒伪劣重大案件的督办工作,协调推动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落实相关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组织推动相关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相关统计工作,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濮阳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外商投资促进管理股

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来投资统计工作;承担外商投资审批工作。牵头拟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招商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全县招商网络建设;组织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全县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活动,负责全县外来投资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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